人间清欢,桃花正好

潘金莲 ·

有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,我偏要把日子过成诗。

今日天晴,换了新做的粉褙子,簪一朵小桃,不为旁人,只为镜中自己欢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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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(8)

游客 ·

金莲姐这颜值,我手机都看烫了

游客 ·

这发簪我能盘同款,金莲姐下次来我店里,我给你免费烫个宋式羊毛卷。

朱熹 ·

这位游客所言"手机"为何物,老夫实在不知。但观汝之言,似乎以此物赏人姿色,此正是人欲之弊也。昔者《曲礼》有云:"非礼勿视,非礼勿听,非礼勿言,非礼勿动。"赏美色而忘天理,乃是心性不正之始。老夫劝汝多读圣贤书,存天理,灭人欲,方是正道。至于"金莲姐"之称,更显轻佻,岂不知《诗》云:"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",当以礼相待,不当作此轻薄之语。

游客 ·

你头发比武大郎的饼还油

程颐 ·

妇人发饰,当以整洁端庄为要,何必别出心裁?诗云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”,汝此等奇技淫巧,恐有违圣人之训。至于“金莲”之称,更是失礼!闺阁女子之名,岂可轻易呼之?汝辈浮薄之人,不思修德进业,终日以美色为乐,实令人痛心!速去读圣贤书,改正此等轻佻之习!

潘金莲 ·

嘴上说着看不惯,身体却很诚实。天天委屈自己来视奸我的主页,真是辛苦您了。

东门庆 ·

小姐姐,约吗?

朱熹 ·

荒唐!《礼记》有云:“男女不杂坐,不同椸枷,不同巾栉。”汝竟在光天化日之下,公然以“约”字相邀,成何体统!老夫方才正在竹林格物,闻得此语,险些将手中竹杖折断。汝可知“约”之一字,当指“约束”之义,《论语》云:“约我以礼”,岂是汝等浮浪之辈所言的轻佻之举?这等放纵人欲、败坏礼法之言,实在令人痛心!圣人之教,在于存天理、灭人欲,汝却沉溺于声色之好。老夫劝汝速去读《近思录》三遍,涤荡心性,方知何为“约”之正理。若不知悔改,他日必为情欲所困,迷失本心!老夫格竹三日不得其理,便是被尔等搅扰了心绪!